我從小最大的志願,不是當醫生,也不是當總統,更不是當什麼封面明星,我只想,好好當個人妻跟人母。(對,我知道這對很多人而言都是一件很扯的事情,尤其是這個志向還是從像我這種浪跡天涯的人嘴巴裡講出來的!)
也許是因為父母失敗的婚姻,讓我對婚姻跟美滿家庭的生活有更多的憧憬,也希望不要再禍遺子孫,希望那些失敗與不愉快的童年創傷,在我這裡就終止。我希望我能夠把我的老公照顧得很好,把小孩好好的養大,照料好屬於我的家庭。這樣就足夠了。(對對對,就是我的家庭真可愛~美麗幸福又安康~)
記得一直到我大學畢業前,我都還希望自己能夠在22歲以前嫁掉,我不奢望我的老公是有錢人家,也不期望他有什麼大成就,我只希望他是個能夠吃苦,並且會努力的人,而且愛我,這樣就好了。可是後來我發現這一點也不足夠,更多時間都浪費在尋找相同興趣的人,能夠讓我開心、滿足、一起生活的人。也許這樣很累,因為不斷的在認識新的人,不斷的在尋找、在磨合、在試探。認識對方,以及對方的家人,熟悉他的生長背景,告訴他我的生長背景、我的生活觀、我的未來規畫、我的想法,以及認識我的朋友。經歷過幾次失敗經驗之後,才發現,當初充滿熱情在一起的對象,卻不一定能夠讓我託付終身,甚至光想到要跟對方結婚都會頭皮發麻的讓人感到恐懼。
22歲前結婚的宏願,到現在仍然未實現,也不可能了。那個願望已經過期了5年,現在也是半熟了,離可怕的30歲,只剩下三個階梯(嘆)。只能把設定往後延,如今只希望能夠在30歲以前結婚並且生下第一胎,我就偷笑了。
現在守護著我的人,是個很好的人,平常相處感覺很自在,可以在他身邊看書卻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,可以拉著他的手、掛在他的身上,可以開玩笑、說瘋話,雖然我們差了19歲,可是卻不覺得有什麼太大的隔閡。也許,我爸跟他女友就是這樣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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